负责人:潘润海
联系电话:0631-5231047
机构职能:
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、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,提出有关体制改革的建议,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;组织拟订和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规划,研究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,汇总编制全市人口、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年度计划;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,参与制定落实创业人才支持政策;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、文化、教育、体育、新闻出版广电、旅游、政法、民政等发展政策;研究提出促进就业、调整收入分配、完善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;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;牵头组织开展全市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工作;提出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意见;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、转报工作,负责有关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