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确保旅游打卡地消费维权服务站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好事、办实事,重点做好以下工作:
一是加强涉旅消费维权服务站的联系指导,做好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》《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,实现涉旅消费纠纷依法快速处置,规范市场秩序,让游客敢消费、愿消费;
二是完成消费维权服务站运行效能实地评估,督促各站点整改提升,对不满足建站标准的、与消费领域关联不够紧密的、运行效能低的服务站进行撤站处理,充分发挥消费纠纷化解一线的作用;
三是根据涉旅消费维权服务站投诉处置的实际情况,做好投诉信息公示、典型案例解读和消费提醒发布工作,倒逼经营者主动承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,让“小纠纷不出商场,大纠纷不出商圈”的调解模式的运转更加高效,共同营造放心、安全、和谐的消费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