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根据参保人员参保类型、护理形式、失能程度等实行差别化支付标准。
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:重度失能的参保人员居家护理与机构护理待遇标准为40元/日(其中居家护理的医疗护理待遇20元/日、生活照料待遇20元/日),医疗专护待遇标准为200元/日;中度失能的参保人员居家护理与机构护理待遇标准为30元/日(其中居家护理的医疗护理待遇15元/日、生活照料待遇15元/日)。
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待遇:重度失能的参保居民居家护理与机构护理待遇标准为20元/日(其中居家护理的医疗护理待遇10元/日、生活照料待遇10元/日),医疗专护待遇标准为100元/日。